四川兴科城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资助政策告知书

2024/03/08 09:34:02 兴科城市交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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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(家长):

您好,国家为推动技术型人才教育发展,发布了一系列就读技工院校的资助政策。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,提升学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,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,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,现将我校各项资助政策告知如下。

基本条件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生活简朴;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(因退学、转学、休学、参军等原因离校的学生不享受资助)。


资助政策详情

免学费

1、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学生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

2、资助比例:应免尽免

3、资助标准:公办学校据实免除,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减免

4、申请时间:学生入学按减免标准少收入学

5、一般认定程序:学生填写《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(试行)》,学校审核认定公示,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

6、所需材料:评审表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+学生本人页)

7、资金发放:直接免收(民办学校按减免标准少收)入学

 

国家助学金

1、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
2、资助比例:“11+3”地区所有学生、剩余在籍学生人数的20%

3、资助标准:平均2000元/生/年(具体分为三档:一档3000元/生/年 ,二档2000元/生/年,三档1000元/生/年。)

4、申请时间:按学年申请和评定,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

5、一般认定程序:学生填写《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(试行)》,学校分班级、年级、校级审核认定公示,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

6、所需材料:评审表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+学生本人页)、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(用于办理资助银行卡)

7、资金发放: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的中职资助卡

 

国家奖学金

1、资助对象:奖励学习成绩、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

2、资助比例: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,具体分到各个学校,名额由上级部门确定,我校近三年分别为5人、5人、2人

3、资助标准:6000元/生

4、申请时间:每学年评审一次,秋季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

5、一般认定程序:学生提出申请,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,层层上报至人社部终审

6、所需材料: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、学生学籍卡、学生成绩表

7、资金发放: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(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资金拨付为准)

 

四、住宿费减免

1、资助对象:全日制中职在籍一、二年级大成都范围内住校学生、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非大成都范围内住校学生

2、资助比例:应免尽免

3、资助标准:600元/生/年,分学期发放

4、申请时间:按学年申请,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

5、一般认定程序:学校上报学生名单,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

6、所需材料:户口本原件复印件(首页+学生本人页)

7、资金发放: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

 

五、凉山州州外就读中职学校学生生活资助

1、资助对象:全日制中职在籍一、二年级“四县两市”学生(凉山州冕宁县、宁南县、德昌县、会东县、西昌市、会理市)

2、资助比例:应助尽助

3、资助标准:1500元/生/年

4、申请时间:每年秋季学期

5、一般认定程序:学生提出申请,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,报凉山州教体局审核备案

6、所需材料:申请表*2,户口本原件复印件*2(首页+学生本人页),学生照片*2

7、资金发放:按学年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

 

六、“技能雏鹰”奖(助)学金

1、资助对象对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、技能突出的学生给予“技能雏鹰”奖学金;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能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的学生给予“技能雏鹰”助学金。

2、资助比例:人社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、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,确定各年度奖(助)学金名额分配方案。2023年,四川省技能雏鹰奖学金名额2人、技能雏鹰助学金名额5人

3、资助标准:3000元/生

4、申请时间:每年春季学期

5、一般认定程序:学生提出申请,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,层层上报至人社部终审

6、所需材料:申请审批表、学生成绩表

7、资金发放:按学年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

 

七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

1、资助对象: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在蓉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)及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中以下六类毕业生(全日制在校生,不含自考、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)。(一)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;(二)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;(三)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(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);(四)残疾毕业生;(五)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;(六)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

2、资助比例:应助尽助

3、资助标准:1500元/生

4、申请时间:每年秋季学期

5、一般认定程序:学生填写《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,学校审查、公示,报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

6、所需材料:申请表,身份证复印件,申请类型证明材料

7、资金发放: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

 

若符合以上资助条件,请按政策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通过学校三级评审、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(市)县主管部门审核,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。

特此告知。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川兴科城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

2024年3月8日